【轉知】新北市大專院校身心障礙學生就業轉銜服務計畫(新北市勞工局)
歡迎設籍或實際居住於新北市並具備工作意願之應屆畢業生與大三身心障礙學生,如有意願可申請此計畫,詳細內容請詳閱簡章與(附件三)申請注意事項,並請將(附件一)新北市大專院校身心障礙學生就業轉銜計畫服務同意書與(附件二)身心障礙學生職業重建服務申請表,另外如學生有職場實習相關資料(如實習計畫、職場實習日誌或評估表、實習簽到表等)請一併於3/6(五)16:00前交紙本文件回資源教室給鈺庭老師,逾期不受理。
附件一.pdf
附件二.pdf
附件三-申請注意事項.docx
學生版-簡章.docx